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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转载解放军报 2006-11-30 1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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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改革军队力量构成和用人制度的重大举措,是建设信息化军队的必然选择。聘用文职人员到部队工作,聚集社会优秀人才为军队建设服务,有利于使我军作战体系向精干高效方向发展;有利于解决当前军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矛盾问题,应当积极稳妥地加以推行。
做好文职人员聘用工作,直接关系到军队全面建设和长远发展,需要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学习理解,积极探索尝试、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根据我军建设实际、借鉴外军有益做法、吸收地方人事制度改革经验建立起来的一套新的制度体系。聘用单位党委应当认真研究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现状,把文职人员纳入整体人才建设规划,科学制定聘用计划;政治机关应当积极协调业务部门,对本单位文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梳理,对岗位类型、专业、数量、职责进行量化分析,合理制定聘用条件和聘用方案。在具体选聘中,应当遵循人才市场的基本规律,讲求聘用效益,在选择人才时,坚持以岗位需求为标准,聘用履行岗位职责最合适的人才;对拟聘用人员应当严格组织考核,进行系统的面试、笔试和专业能力考试,必要时还可以进行心理测试,提高考核科学性,把好“入口关”。在文职人员岗前培训时,区分人员素质、岗位需求情况设计培训内容和形式,以求收到良好的培训效果,使新聘人员尽快适应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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