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一情况,军队学位办公室决定:从今年起,凡抽查结果不合格的学位论文,由有关学位授予单位撤销论文作者的硕士学位;导师停止招收研究生1年,1年后重新评聘;该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3年内不得参加答辩委员会工作;凡连续两次抽查的学位论文均为不合格的,直接取消有关指导教师的导师资格。从明年起,硕士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将制度化,同时加大对新兴学科、弱势学科学位论文的抽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