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实现我军现代化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努力选拔和造就大批经过高等教育培养、具有良好素质的品学兼优人才,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和总政治部《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若干规定》,2006年,我区有组织、有计划地接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到部队工作。
一、接收范围
1、接收对象:我省四所与军队签定依托培养协议高校(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科技大学、河南理工大学)的应届男性硕士研究生。
2、接收专业:计算机、通信、电子、电气、自动化、机械、仪器仪表等理工类专业以及心理学、新闻传播、法学专业。
二、接收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勇于吃苦,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
2、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习成绩总评良好以上。
3、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截止2006年8月31日)。
4、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气质和强健的体魄。身高1.68米以上,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3。
5、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上、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
三、职级待遇
1、接收对象的入伍时间,夏季毕业的从报到当年的6月30日起算,春季毕业和实行弹性学分制于其他时间毕业的,从到部队报到之日起算。
2、《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参军证明书》由部队用人单位政治机关签发,寄给毕业生父母所在地人民武装部和民政部门,经登记后转给其亲属,享受军属待遇。
3、工资待遇,硕士毕业研究生定正连职上尉军衔(专业技术十二级)。
四、联系方式
接收地方高校毕业生直接入伍,是我军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一项具体举措,是我军实施人才战略工程,加速人才培养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我军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我们热忱欢迎广大立志献身国防的硕士研究生踊跃报名,积极投身到军队信息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报名工作即日起开始,截止3月30日结束。
联 系 人:蒋干事 杜干事 联系方式:0371—63070284、63070285,传真:63070286。
济南军区驻河南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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