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空军将在全国178所普通高等学校理工类本科二年级男生中试点选拔40名飞行学员,同时对招收飞行学员的标准条件和方法程序进行8个方面的调整。据悉,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年级学生中选拔空军飞行学员在我军历史上尚属首次。
空军招飞局隋国胜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空军转型建设和跨越式发展步伐的加快,新武器装备的不断更新换代,对飞行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这种要求,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在不断挖掘从地方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潜力的同时,积极探索选拔培养飞行员的新路子。
2006年国家继续实行招飞奖金制度。据悉,由于飞行职业的特殊需要,被空军录取的飞行学员,将享受特殊的待遇。被录取的学员在飞行院校学习期间,统一按飞行学员待遇标准供给,发放学员服装,免交伙食费,享受公费医疗,学习费用由军队承担。飞行学员取得学籍后,从开学之日起计算军龄,第二学年安排探亲假。飞行学员毕业后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授予军事学学士学位,任命为副连职中尉军官。
此外,空军今后将每3年招收一批女飞行学员,每批招收30人。以前我国基本上是每七八年招收一批女飞行学员,现在改为每3年招收一批。这样能够把更多的优秀女青年学生吸收到空军飞行部队中来,合理配置女飞行员梯队,促进女飞行员队伍的全面建设,并为从女飞行员中选拔女航天员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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