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主要是师以下作战部队,驻新疆、西藏屯垦部队及其他特别艰苦地区部队。其他单位一般不从士兵中选拔基层干部。
(2)基本条件:有坚定的革命理想和信念,立志献身国防事业;中国共产党党员;遵纪守法,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一贯表现突出,军政素质兼优,有较高的群众威信;在推荐单位担任班长1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指挥和管理能力;高中或者中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2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放宽1岁;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1次二等功以上或者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大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先进个人;军级以上单位树立的先进典型或者通报表彰的军事训练尖子;获得军队科技进步四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贡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