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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转载 2005-8-19 13:56: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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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天下英才,扬军魂国威
广州军区是一支有着光荣历史的英雄部队,素有威武文明之师之称,曾为我国的解放事业和和平时期安全稳定立下了赫赫功绩。长期以来,一直肩负着南战区作战、执勤任务,其地位和作用非常重要。军区部队分布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是大学生施展才华、建功立业的广阔天地。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精神,广州军区在湖北设立了“军官选拔办公室”,专门负责选拔培养大学生干部工作,从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选拔对象,发放国防奖学金进行培养。
一、选拔条件 1、拟选拔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高考录取的统招生,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基本素质比较全面的党员或团员。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学生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先选拔。受过处分或有思想政治问题、社会关系复杂和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一律不予选拔。 2、身体健康:仪表端庄,气质良好,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经体检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标准》,其中,身高165CM以上,视力可适当放宽。 3、年龄:毕业当年,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下同),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 4、在校期间(截止2005年8月底)因考试不及格,需补考、重修课程所占学分超过应修学分10%的二年级学生和超过应修学分6%的三年级学生不予选拔。
二、选拔范围 主要选拔电气信息类,心理学,通信,机械类,气象类,武器类等专业的学生,以2004级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为主;特别优秀的2003级本科生可在总计划数的10%以内选拔;原则上不选拔女生;选拔总数不超过60名,各专业具体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三、选拔办法 由高校和广州军区有关部门联合组成“广州军区国防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奖学金的评审和国防生的教育管理工作,下设评审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选拔和教育管理工作。参加选拔的学生须先个人自愿报名,按照学院(系)推荐、组织考核、体检、政审的程序逐级审查,合格者报广州军区审批,审批同意者签度《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后正式成为国防生。
四、国防生的待遇和义务 1、在校期间接受所在高校和广州军区的共同领导、教育和管理。毕业时按义务补充到广州军区所属单位工作,定职授衔与军校相应培养层次的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2、从签订协议时起,每人每年按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享受国防奖学金,研究生均享受特等(6000元)。其中3000元学费补助由军队财务部门与学校结算,其余为生活补助费,由广州军区驻湖北军官选拔办公室逐月发给学生本人。 3、按规定完成所学课程,能按时(学制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按军队要求,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 4、经高校和广州军区批准,毕业前可在指定学校、专业范围内报考研究生,录取后按规定就读方式攻读学位。 5、在入党、评先上可优先考虑。 6、可以享受所在高校的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五、在校培养与深造 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按学校要求完成规定学习任务。此外,还应在双休日、节假日和寒暑假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计划》由解放军总部和教育部根据地方高校教学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科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军官选拔办公室与学校教务部、军事教研室研究制定,原则上每周安排一个半天的时间。其中,大量的政治教育、军事理论课由学校在正课时间进行,即开设课程为后备军官的指定选修课,室外训练科目安排在双休日进行,每个暑假利用15天左右时间进行集中军事训练。 在保证完成本专业学习任务和按计划参加军政训练的前提下,可以辅修双学位。国防生在毕业当年报考研究生,须经广州军区和学校同意,在指定范围内报考,录取后按规定方式攻读学位。鼓励国防生报考军队院校的研究生,报考地方院校原则上在与广州军区签订共同培养干部协议的挂钩高校选择,报考专业应是军队建设所需、与本科专业相关。就读方式(原则上一般由学校保留学籍,先到部队工作两年后就读)。
六、淘 汰 对在校期间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淘汰,被淘汰者须向广州军区退还已享受的全部国防奖学金,并向广州军区和学校各交纳一万元违约金。 ①政治立场不坚定,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行为,参加非法组织; ②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受到国家司法机关处罚的; ③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含)处分; ④接受“广州军区国防奖学金”以外的其它义务性奖学金; ⑤自伤、自残、自杀或为达到违约目的开具虚假病历或出据虚假证明材料的; ⑥无正当原因不参加国防生集中军政训练活动的学时、累计次数超过学年军政训练和集体活动总学时、总次数四分之一; ⑦本人要求解除协议,中途退学或转学,或不经广州军区同意调换专业; ⑧军事体能在毕业考核中不达标的; ⑨不能按学制时间完成学业,或毕业时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⑩毕业后拒不服从广州军区分配,不按时到指定单位报到。
七、联系办法 广州军区驻武汉大学军官选拔办公室 贾干事 027-87681364 13100674467 吴干事 027-8768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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