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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参军网 2008-5-27 12: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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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依托国民教育资源培养士官人才,提高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整体科学文化素质,现将重庆市征兵办公室在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收的对象和条件
招收的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普通本科、高职高专、独立学院)男性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也可以招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所学专业符合部队需求。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招收专业
主要招收交通运输工程、工程测量、建筑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通信、临床医学、自动化、汽车、电子信息、计算机等11大类54个专业的500多人,具体专业见附表。
三、招收报名时间和地点
从即日起至5月30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其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报名,往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地方中等以上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区(县)征兵办公室(人民武装部)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彩照6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证明)。
招收咨询可到各区(县)人民武装部,或向重庆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咨询。咨询电话:68759031。
四、招收的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本人申请、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检疫复查、入伍训练、分配使用的程序进行。具体时间划分:5月30日前本人申请报名,6月10日前参加体检,6月30日前进行政审,7月30日前专业审定和签订协议,8月1日批准入伍、组织运输,8月10日前完成招收工作。
五、招收士官的待遇
(一)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各区(县)征兵办公室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招公民的户口,享受军属待遇。
(二)招收的士官由部队集中组织入伍集训2个月。集训期间,统一执行新入伍士兵的津贴标准。下达士官任职命令的当月起,执行相应的士官工资标准。大专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一级四档(1400元左右,在艰苦地区服役另有补贴),本科毕业生首次任命为士官的军衔级别工资起点标准为二级一档(1700元左右,在艰苦地区服役另有补贴)。招收士官均享受部队提供给其他同类士官的生活、服装等供给待遇。
(三)招收士官的退役安置。招收的士官,服役满第三期(大专毕业生服役10年左右、本科毕业生服役7年左右)退出现役的,作转业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转业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安置。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安置;符合转业条件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接收,也可以由其父母、配偶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接收;服役未满第三期,以复员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接收;因其他原因不能以转业、复员、退休方式退出现役的,由入学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接收;符合士官退休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消息来自大渝网,重庆某些高等院校也发布了招聘信息(如重庆三峡职业学院等),请各位有志投身军营的青年们把握机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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