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对象和专业
接收的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研究生,重点接收国家“211工程”高校、省属重点高校毕业生。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毕业生,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不列入接收。
接收专业以心理学、电子技术等为主。接收人数为4人。
二、接收条件
政治第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接收。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和曾服现役的学生优先接收。具体条件是:
1、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武警部队建设。
2、学业条件: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
3、年龄和身体条件:年龄为29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当年8月31日),少数民族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身体条件符合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拟补充基层指挥岗位的只接收男生,且身高在170CM以上;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
三、接收程序。
1、报名。符合接收条件,请将个人资料(包括报名表、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成绩表、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统招证明等材料)。将上述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箱传送至我办。
报名邮箱:wjgdgbc@163.com
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sist.sysu.edu.cn/attachment/20084259558543.doc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5月10日
2、考察。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审查档案,走访毕业生所在院系任课老师、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充分了解毕业生在校的现实表现和学习情况。
3、体检。对通过考察的毕业生统一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心理测验。
4、知识能力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试。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知识能力测评和体能素质测试。知识能力测评参照公务员考试办法进行,考试科目为《行政执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
5、签订协议书:将各方面都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情况汇总后,经总队研究,择优确定接收对象,签订有关协议书。
四、有关待遇
毕业研究生接收到部队后,享受干部待遇,确定为正连职、授予上尉警衔,在武警广东省总队系统分配工作。
联系地址:广州大学城中山大学东校区武警部队驻中山大学后备警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006
联 系 人:陈干事
电 话:020-3933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