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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参军网 2008-4-15 12:0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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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得到普遍认可的观点来看,局部战争具备四个“有限性”:第一,战争目的有限。在局部战争中,战争仍然是政治的继续,参战国追求的是一种迫使敌人在政治上作出有限让步和妥协的目标。它和占领敌国领土这样的传统战争目标相比,的确显得非常有限。第二,战争规模有限。局部战争的参战国并不是把所有的军事力量都投入到战场上,作拼死一搏。这和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那种全民总动员,集中所有力量打总体战争的局面迥然不同。但是,我们也应注意到,某些局部战争中,战火可能燃及一方国土的大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它就会作出全面动员,比如海湾战争中的伊拉克。第三,战争手段有限。局部战争中更注重军事手段与非军事手段的综合运用,但是这些手段都不是无所不用其极的。在军事手段方面,大规模毁伤性武器(即NBC武器,核生化武器的简称)的使用得到有效控制。在非军事手段方面,宣传战、攻心战和封锁战等方面也受到一定的限制。第四,战争地域有限。局部战争中经常出现一方纠集盟国组成联军作战的场面,但是战场范围并没有无限制地扩大。例如,朝鲜战争仅限于朝鲜半岛,越南战争和海湾战争也具有地区性。相反,有时是人为地将战争地区局限于一隅,以防止在整个地区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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