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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战争连年,人口锐减(由汉顺帝时的4900多万,减少到?67万),户籍混乱,兵源非常缺乏。鼎立的三方为了扩大军队,以制胜于人,都强制实行世袭兵役制。这一制度的特点是军民分离。大体的做法是把所有的户口分为三种:一是普通户,归郡县政府管理,种田交租出劳役;二是屯田户,归典农都尉管理,专为国家种田,交纳租粮;三是军户或称“士军”,归军府或州郡的“代领”(军事官员)管理,专为国家服兵役,父死子继,兄终弟及,世代为兵。划定军户,实际上是强制已经当过兵或者正在军队当兵的人,子孙后代,永远当兵。实行这一制度,不论兵源如何,一经为兵,其家即被定为“军户”、“兵家”或“士家”,强制他们世世代代服兵役。在这样一种不讲道理、不近人情的兵役制度下,军队的战斗力是很弱的。
两晋时期,仍承袭三国时期的旧法,实行世袭兵役制,而且有所发展,更为盛行。“军户”被强制世代为兵,身份最低,和奴仆罪犯差不多,除非官家特许不可能取得平民身份,因此,人民都以当兵为耻。士卒的精神状态和战斗意志可想而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