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活动安排 时间: 2007-4-27 前 地址: 自行联系 招聘单位: 武警湖北消防部队
武警消防部队接收高校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湖北省消防总队(正师级),亦称湖北省公安厅消防局,担负着全省防火灭火,抢险救灾任务,是一支全天候,全时制为湖北经济建设和人民提供消防安全服务的队伍. 湖北省消防机关是全省消防部队的领导机关,下设四各部门: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和防火监督部(皆为副师级);全省消防部现有13各消防支队,1各教导大队,一所医院(均为正团级)和5个直管大队,120多个消防大队(均为正营级)和140多个消防中队(均为正连级);编制官兵近5000人,有各类执勤消防车近800辆,消防舰,消防泵,消防机器人若干.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湖北消防总队每年均面向地方高校接受一定数量的应届毕业生,以加速推进全省消防部队人才战略工程. 一 接受范围 接受对象必须师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主要是"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应届本科毕业以上的毕业生. 二 接受条件 1.接受对象必须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从事公安保卫事业. 2.接受对象必须按时获得"三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主要专业成绩以为优秀. 3.接受的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可以放宽到以岁. 4.普通高校毕业生到部队工作,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65米,双眼睛裸视力不得低于4.6. 三 职级待遇 1.经政审,考核基本符合条件的,由公安部统一组织进行心理素质,知识能力和体能素质测试,合格的集中培训6个月,办理入伍手续,面向全省市,州,县消防中队分配工作;个人在五年内不得退伍. 2.接受普通高校得本科毕业生习习期为一年(硕士生无见习期),见习期间暂安排职警官工资待遇,见习期满定副连职,受中尉警衔.研究生正连职,受上尉警衔接.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武昌区紫阳东路69号(湖北省消防总队14楼政治部) 电话:027-87269207
接受专业及人数(共120)
需求专业 人数 哲学 3 法学 6 思想政治教育 3 侦察学 2 教育学 2 教育技术学 1 运动训练 5 化学 9 应用化学 9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2 心理学 2 应用心理学 1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2 高分子材料工程 3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10 电子信息工程 7 通信工程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 建筑学 7 土木工程 9 给水排水工程 9 安全工程 7 会计学 10 行政管理 2
来自武汉大学哲学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