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聘军队文职人员
主持人的话:
《军队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热点问答》(《半月谈》“百事咨询”2006年第14期)刊登后,读者反应热烈,纷纷致函编辑部,询问如何报名应聘。我们咨询权威部门后,答复如下。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主管全军的文职人员工作;团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本单位的文职人员工作。聘用单位应当成立由聘用单位的政治机关负责人、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和专家组成的文职人员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应聘人员的审查、考核和评审等工作。
招聘文职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公布招聘岗位、岗位资格条件和待遇;依照本条例规定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进行专业理论、技能和相关文化知识的考试、考查,对拟聘用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或者二级职员岗位的,还应当组织答辩和评审;对考试、考查或者答辩、评审合格的,进行政治条件审查和体检;择优提出初选人员名单;依照《条例》有关规定审批;与被批准的应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
有志于报考军队文职人员的读者,请留意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招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