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文职人员招聘启事
来自:中国参军网  2006-6-14 11:10:18

学校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是一所为军队培养高、中层次医学专门人才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1959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大学,1995年进入军队重点建设院校行列,1997年成为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学校坐落在古城西安,下设基础部、航空航天医学系、生物医学工程系、预防医学系、药学系、护理系、口腔医学系、护理士官系、研究生管理大队;下辖三所临床医学院,其中第一临床医学院(西京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唐都医院)是现代化的综合性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口腔医院)是全军唯一的、在全国有很高知名度的口腔专科医院。

文职人员性质:

为有效利用社会人才资源为军队建设服务,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全军统一部署,从2006年开始我校将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文职人员,是指按照规定的编制聘用到军队工作,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的非现役人员。

拟定岗位:

高教、实验、工程、医疗、药学、护理、医技、图书、出版、兽医专业的初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拟订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档案存放在经政府批准设置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政治合格。

2.高教、研究、医疗、工程、药学、图书、出版、兽医等专业技术岗位的招聘对象应当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高教、研究和医疗等岗位应主要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或国家“211”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对聘用到实验、护理、医技等岗位工作的,学历要求可以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

3.国家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岗位,应聘对象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生在见习期满后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福利待遇:

1.文职人员的基本工资参照西安市同类事业单位相同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确定,同时享受 相应的福利性补贴。

2.文职人员在军队单位聘用的时间,计入其工作年限(工龄)。

3.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

4.文职人员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和差旅费标准,按照同等岗位现役文职干部的有关政策执行。户口不在本地的文职人员落户及其配偶子女随迁,按照国家和西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本业务技能:

(一)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相应学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从事护理、实验、医技等专业技术岗位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到全日制大学专科。

  2、掌握本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理论,了解其它相关专业知识。

  3、对本专业各项工作具有一定的处置能力,在上级人员的指导下,能够独立完成本专业日常工作。

  4、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了解计算机知识,熟悉计算机运用。

(二)中级专业技术岗位

1、具有博士学历,获相应学位;或者具有硕士学历,获相应学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相应学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2、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理论,了解本专业前沿信息和其它专业知识。

  3、对本专业各项工作具有较强的处置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本专业各项设备和技术,独立完成各项工作。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掌握计算机知识,熟悉计算机运用。

  5、能指导下级人员开展业务工作。

附:《文职人员聘用工作政策问答>>

报 名 方 式:
    
陕西省本地人员报名请携带个人简历直接到西安市人才服务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88360072 88360235 83081957 81923525
    报 名 地 址:
西安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四层市场部(含光路与南二环路交界往西200米路南)
    乘车路线:乘K631、216、308、608、32、游7、 五龙专线人才市场站下车即到
    外地人员报名投递简历至
zphr029@haorc.com
    注:请在主题中注明姓名专业及学历

(编辑:)
 ■ 相关新闻
关闭】【顶部
 信息搜索
 新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