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军医大学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来自:转载http://www.smmu.edu.cn  2006-6-8 21:23:02
     第二军医大学位于上海市杨浦区翔殷路,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全军重点建设院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图书馆、实验室、先进的室内外体育场馆和遍及全校的校园网络,是一所培养临床医学、麻醉学、中医学、生物技术、药学、公共事业管理、护理学等专门人才的全国重点医科大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以“2005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吴孟超院士为代表的一大批在国际、国内产生重大影响的专家教授。学校办学体系完整,教学设施先进,仪器设备精良,教学质量领先,医疗水平精湛,科研优势明显,学科特色鲜明,对外影响广泛,文化氛围浓厚。

    第二军医大学首次面向社会招聘文职人员,欢迎社会各类人才积极应聘!

    一、招聘对象:1、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档案存放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流动人才。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注:表中未含长海医院、长征医院和东方肝胆外科医院,三所医院单独设招聘摊点)(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邮寄投送《简历》等方式,投送《简历》地址:上海市翔殷路800号政治部干部处文职人员办公室,邮编:200433。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应聘第二军医大学文职人员申请表》。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6月15日
    2、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第二军医大学文职人员聘用办公室通知其参加测试。
    3、 业务知识和能力测试。笔试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根据成绩择优筛选参加面试。面试由学校各用人单位分头组织,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设计面试方式。
    4、身体健康检查。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视力标准可适当降低。
    5、政治审查。政审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需要应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另行通知。
    6、商定合同。对经过上述各个阶段筛选的应聘人员,提出初选名单后,由学校各用人单位约定时间与每个入围对象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
    7、公示。学校对初选人员及相关情况通过适当方式进行公示。
    8、建立聘用关系。与应聘人员签署合同,建立聘用关系。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暂定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
    文职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合同期满,工作期间考核为优秀的,可以直接续聘。

    四、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见习期)工资:大专毕业每月不低于1200元,大学本科毕业每月不低于1300元,硕士学位每月不低于1400元,博士学位每月不低于16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初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每月不低于1500元,初级岗位每月不低于1700元,中级岗位每月不低于1900元。以上标准均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招聘咨询电话:25070134       联系人:刘老师 张老师
    网络查询地址:http://www.smmu.edu.cn      E-mail:wzry@smmu.edu.cn

    附件1: 第二军医大学文职人员招聘专业及数量
    附件2: 第二军医大学文职人员聘用工作问答
    附件3: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
    附件4: 应聘第二军医大学文职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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